专业团队
王国强
  
王国强律师(高级合伙人)


单位职务:北京市京泽律师事务所主任

毕业学校: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最高学位:法学硕士

 专     业:经济法、民商法

主要兼职:北京律师协会商标专业委员会委员

专业资格:律师资格、工商管理经济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专业方向:知识产权、合同法

工作语言:中、英


主要经历:

1990.7-2002.9 河北省工商局,河北省拍卖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河北经济合同仲裁委仲裁员,河北省民商法学会理事,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02.9-2003.7 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

2003.10-2006.7 中华商标协会中企商标发展中心,北京市中理律师事务所

2006.7-2009.9 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

2009.9-至今 北京市京泽律师事务所


主要业绩:

       曾参加《公司法》、《合同法》、《拍卖法》、《仲裁法》等重大立法活动。从事律师工作后,代理了各类行政、诉讼、仲裁案件;为中国妇女报、中国福利彩票、中国泛海集团、中国英大泰和人寿保险、农夫山泉、赶集网、星光联盟、秋林里道斯、卡斯特酒业、景德镇镇窑瓷业、哈尔滨银行、养生堂、万通控股、北京棉田等多家单位提供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保护的顾问服务。国际客户涉及美国、欧盟、日本、印度、印度尼西亚、香港、台湾的一百多家公司企业。

       承办了一批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知识产权保护事项,相关事务涉及央视影视频道、周大生、中铁快运、卡斯特、淑女屋、畅游、17173游戏网、弹弹堂、蚂蚁短租、赶集网、秋林、六必居等诸多品牌。在商标注册常规事务中,解决了一大批疑难、复杂商标的核准问题;帮助许多企业夺回被恶意抢注的商标,成功为几十家企业取得驰名商标保护。在众多案件中,“法国老人头”、“奥安达”、“CHDTV”和“电老虎”商标行政争议或行政诉讼案件的结论被引入商标评审规则。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审理的哈尔滨秋林糖果厂有限责任公司与哈尔滨秋林食品有限公司的“伊雅秋林”再审案,2011年审理的李道之与法国卡斯特兄弟股份公司的“卡斯特”再审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当年度全国十大知识产权保护案件。2014年在杭州海关办理的“SHALINA”案被中国海关评为全国十大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案件。2020年北京高院审理的“养生堂药店”商标争议行政案被评为当年全国十大商标确权授权案件。在承办知识产权申诉和抗诉案件上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

 

主要学术成果:

1、《经济合同实务》(合著)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号ISBN7-5046-0587-5/F.62。

2、《新经济合同法教程》(合著)法律出版社,出版号ISBN7-5036-1452-8/D.1161。

3、《合同法与合同管理》(合著)工商出版社,出版号ISBN7-80012-457-6/D.78。

4、《经济合同仲裁中的问题、走势及抉择》,《经济法制》1993第4期。

5、《为标准条款定规立矩》,《工商行政管理》1999第4期。

6、《商标权与其他相关权利的冲突与整合》,《知识产权文丛》2003第9卷。

7、《商标近似判断可以考虑特定历史因素》,《侵权法背景下的民事侵权与知识产权实务》,出版号ISBN978-7-301-18050-1。

8、《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案件中证据合法问题探析》,《中华商标》2012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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